宋嘉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提高乡村道路管理养护水平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四好农村路”发展中的管理体制、资金保障、养护机制的短板问题,2020 年6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出台。《实施方案》为提高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一是强化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在维持省级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7351”补助政策不变的基础上,自2021年起,新增出台县道每年每公里 10000 元、乡道每年每公里 5000 元、村道每年每公里 3000 元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支持政策,由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共同承担,省级采取分地区分档的方式,对全省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给予补助。“省级“7351’养护补助标准提高一倍“的问题将很快得以解决。二是明确了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要求县级政府履行好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强调发挥好乡村两级作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确定专职工作人员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三是明确了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四是明确了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鼓励通过引导事业单位转制、将干线公路建设养护与农村公路捆绑招标、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等方式,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和路产路权保护,建立健全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下一步,探花 将努力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投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程项目,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拨付各县(市、区)同时,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各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行指导和督促落实,在保障省级补助资金到位的情况下,督促州(市)、县(市、区)积极筹措资金,充分履行农村公路的主体责任,通过多种方式筹措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不断完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逐步提高农村交通出行条件。
感谢您对云南探花 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探花
2020年8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唐鹏 0871-65305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