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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9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探花           发布时间:2026-08-17 【字体:

字清华等4名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积极推进云县通用机场项目建设的建议》(第009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探花 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探花 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省级与省以下共同承担通用机场相关职责。其中,省级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通用机场布局和建设规划、相关审批工作;通用机场的运营事项由省级与省以下共同负责;A1级通用机场的建设、维护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由省级与省以下共同负责;上述事项由省级与省以下共同承担支出责任。A2级、A3级通用机场的建设、维护等具体事项,由省以下负责执行实施,并承担支出责任。

二、云县通用机场按A3级纳入《云南省航空业发展规划(2018-2030年)》(云发改基础〔2019〕10号),当地县政府按A1级通用机场积极开展项目选址工作。机场选址报告编制完毕后,经县发改局逐级上报,由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审核批准云县通用机场场址。

下一步,请地方加快推进云县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引进投资建设主体,共同推进建设项目早日落地。

三、探花 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在通用机场审批、建设方面给予指导并做好服务工作。

衷心感谢你们对云南省探花 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探花

2021年4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民航处陈崇明 0871-65309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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