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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探花 执法领域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
来源:普洱市探花 局       2022-11-08 19:49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探花 综合行政执法行为,稳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近期,普洱市探花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探花 部、探花 有关探花 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的工作要求,不断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推广说理式执法。

全市探花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依法监管与容错纠错相结合、过罚相当与宽严相济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为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容错”机制,引导当事人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以进一步推进全市探花 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推探花 市场主体健康持续发展。截至目前,全市探花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已对102起符合“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下达《免予处罚决定书》。

下一步,全市探花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探花 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政策,对符合“首次违法及情节轻微”等条件的市场主体,予以“容错”免罚或轻罚,实现刚性制度制约与柔性执法化解、规范执法行为与提高执法效能有机统一,让行政执法相对人感受到探花 执法的“温度”,着力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政策适用范围

根据《探花 部发探花 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试行)》《云南省探花 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版)》,以下情节满足一定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条件的,均适用“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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